乐清大荆镇荆山社区这里有两块新地块即将挂拍!这两块地位置相邻,第一块地占地约45亩,第二块地占地约62亩。
接下来看看具体信息:
01
[2025]79号地块
土拍公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5]79号(大荆镇荆山社区)挂牌出让,地块位于乐清市大荆镇荆山社区,出让面积为29925平方米(44.888亩),土地主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竞地起始价为110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200万元,竞地价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折合楼面价为4798.3元/㎡。
区位图

卫星图

勘测定界图

地块参数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8时30分00秒;
2.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5时30分0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 15时30分00秒,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现场照片

特别说明
1.本地块为高品质住宅地块,高品质住宅建设要求如下:
①按未来社区要求,可设置住宅空中花园绿化阳台、小区景观亭廊以及开放式风雨连廊。每套住宅的空中花园绿化阳台宜适度集中布置,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该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飘窗)的20%,进深应不大于2.4米,其绿化部分不小于空中花园面积的50%(应在平面图中明确标识),覆土厚度不小于0.3米,满足上述要求时该空中花园绿化阳台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小区景观绿化亭廊、开放式风雨连廊等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
②套型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复式住宅,其客厅、起居室挑空部分层高大于4.2米且不大于6.4米时,且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30平方米的,单倍计算建筑面积。
③住宅层高不小于3.15米,楼板的厚度不小于0.15米,并实施楼板一体化浇筑。
2.严禁建设别墅和私人庄园。
3.低、多层住宅:不得规划建设独栋住宅,以联排建筑布局形式建设的住宅,应为三个及以上分割单元。联排建筑内各分割单元间应为共墙,共墙高度应与建筑层数(不含最顶层为阁楼、设备间、装饰性结构且不具有起居室功能的)一致,共墙进深长度应不低于该层建筑最大进深的60%,住宅连接部分不得以辅房、连廊、装饰性结构等形式进行连接。住宅叠排建筑应以4户(含4户)以上**单元组合而成。
4.该地块公配设施建设要求详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乐资规条〔2025〕0148号),其中配建的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根据所在居民住宅区的住宅总套数,按不少于0.12平方米/套配建,且应不少于50平方米,建成后需无偿移交给大荆镇人民政府;配建社区服务用房一处,建筑面积≥350平方米,建成后需无偿移交给大荆镇人民政府;配建基层社区级老年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建成后需无偿移交给大荆镇人民政府。
02
[2025]80号地块
土拍公告
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5]80号(大荆镇荆山社区)挂牌出让,地块位于乐清市大荆镇荆山社区,出让面积为41203平方米(61.804亩),土地主用途为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竞地起始价为1550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3100万元,竞地价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折合楼面价为3761.9元/㎡。
区位图

卫星图

勘测定界图

地块参数

本次挂牌出让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25年10月21日 08时30分00秒;
2.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 15时00分0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 15时00分00秒,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现场照片


特别说明
1.本地块为高品质住宅地块,高品质住宅建设要求如下:
①按未来社区要求,可设置住宅空中花园绿化阳台、小区景观亭廊以及开放式风雨连廊。每套住宅的空中花园绿化阳台宜适度集中布置,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该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不含阳台、飘窗)的20%,进深应不大于2.4米,其绿化部分不小于空中花园面积的50%(应在平面图中明确标识),覆土厚度不小于0.3米,满足上述要求时该空中花园绿化阳台不计入住宅建筑面积和容积率。小区景观绿化亭廊、开放式风雨连廊等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
②套型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复式住宅,其客厅、起居室挑空部分层高大于4.2米且不大于6.4米时,且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30平方米的,单倍计算建筑面积。
③住宅层高不小于3.15米,楼板的厚度不小于0.15米,并实施楼板一体化浇筑。
2.严禁建设别墅和私人庄园。
3.低、多层住宅:不得规划建设独栋住宅,以联排建筑布局形式建设的住宅,应为三个及以上分割单元。联排建筑内各分割单元间应为共墙,共墙高度应与建筑层数(不含最顶层为阁楼、设备间、装饰性结构且不具有起居室功能的)一致,共墙进深长度应不低于该层建筑最大进深的60%,住宅连接部分不得以辅房、连廊、装饰性结构等形式进行连接。住宅叠排建筑应以4户(含4户)以上**单元组合而成。
4.该地块公配设施建设要求详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乐资规条〔2025〕149号),其中配建的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根据所在居民住宅区的住宅总套数,按不少于0.12平方米/套配建,且应不少于50平方米建成后需无偿移交给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配建基层社区级老年服务中心一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建成后需无偿移交给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