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经营行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5月以来,虹桥市场监管所累计出动监管人员9人次,对辖区内50余家相关经营主体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5月21日,监管人员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两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店内各陈列一辆待售车辆,其鞍座实测长度均超过35厘米(标准限值),与产品合格证标注参数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明显不符。监管人员依法对涉事车辆实施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并立案展开调查。 在后续检查中,监管人员重点核查:经营主体资质完备性、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公示情况、在售产品3C认证有效性、价格公示规范性,以及是否存在非法拼装改装、蓄电池违规加装、解除限速装置等违法情形。同步开展行政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把商品准入关,重点查验电动自行车本体、蓄电池、充电器及安全头盔等产品合格证明、警示标识、厂名厂址、中文使用说明及CCC认证标识等质量凭证。 下一步,虹桥市场监管所将持续强化监管效能,深化电动自行车行业综合治理,着力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道路交通安全。 来源: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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