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9)]关于印发《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划分方案》的通知
柳市镇、虹桥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现将《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公安局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
泊位划分方案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乐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乐政发〔2024〕17号),为规范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对柳市镇、虹桥镇行政区域内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泊位进行划分。
一、适用范围
乐清市柳市镇、虹桥镇行政区域。
二、划分等级
本次划分不设置核心泊位,只划分一类停车泊位、二类停车泊位(详见附件1)。
三、收费标准
按照《乐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乐政发〔2024〕17号)文件规定实施(详见附件2)。
四、施行日期
本方案于2025年4月2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
柳市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等级划分表

柳市镇停车泊位区域划分图
虹桥镇机动车路内停车泊位等级划分表
虹桥镇停车泊位区域划分图
附件2:
乐清市机动车路内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