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ZX-16d-2地块)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批前公示
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中心区ZX-16d-2地块)建设项目于2021年8月26日核发的建字第33038220210164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许可申请,地址在乐清市城南街道南草垟社区中心区ZX-16d-2地块。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修改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变更内容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调整内容:
1、总建筑面积调整为 87100.49㎡,地上住宅面积调整为 64037.69㎡,人防面积随之调整;增加垃圾收集房,面积 14.06㎡;地下室建筑面积调整为 18725.0㎡;地下室内总停车位保持不变,其中:机械车位由139个调整为 204个,普通车位由382个调整为317个。其余经济技术指标经计算后均保持不变。
2、配套文化设施用房由 1#楼一层调整至 4#楼一层,面积不变。
3、1#楼一层增加垃圾收集房,面积14.06㎡。
4、地下室平面图中,取消L’轴至M’轴交 1’轴至19’轴区域内的地下室设计(面积:440㎡)。2#防火分区重新设计增加设置机械车位(其中机械车位:65个,普通车位:10个)补充损失车位,此区域内地下室层高加深1米。
二、总技术经济指标(变更后):
1、用地面积:23123.00㎡
2、建筑占地面积:4070.04㎡
3、总建筑面积:87100.49㎡ (计容地上建筑面积67055.74㎡,不计容地下建筑面积18725,不计容架空层建筑面积1319.75㎡)。
4、建筑密度:17.60%
5、容 积 率:2.90
6、绿 地 率:35%
7、机动车泊车位:557个(地下停车位521辆,地面停车位36辆)
具体图纸详见网上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182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61881170
附件:变更后总平面布置图
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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