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清市成功实施温州市首例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两证审批合一”改革试点项目,为积极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融合提供先行先试实践经验。
今年9月27日,温州市森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提交了环评审批申请材料。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接到申请后,对该企业提供“点对点”“手把手”式指导服务,打通审批技术壁垒,企业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通过“同步申请、同步受理、同步审查”,于10月14日办理完成两项环保审批手续,一次性送达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让企业办 证“零次跑”,大大缩减企业办 证时长。
据悉,温州市森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坐落在北白象镇中方智能园区,是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改扩建类建设项目,设备安装建设期很短,工艺和产品也很成熟。“生态环境部门推出的这项政策非常及时,我们的项目比较成熟,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审批两个事项同步办理,第一时间拿到批准文件,大大压缩了办 证时间,政策太好了。”公司负责人对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政策和生态环境部门的高效优质服务赞不绝口。 这一创新举措标志着乐清分局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领域的一次重大突破,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下一步,乐清分局深化环评集成改革,探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管理模式,破解企业反复提交审批资料的难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全市生态环境审批制度改革提供示范和经验。 值得注意的是,“两证审批合一”有以下适用范围: 以企业自愿为前提,温州市范围内且满足以下条件的新、改、扩建项目: 需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 建设周期短且无需或无新增排污权指标;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排污许可证由同一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来源:乐清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