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雾镇里湖村(原硐岭头片区)村庄规划修改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湖雾镇里湖村(原硐岭头片区)村庄规划修改
公示时间:2024年 10 月 16 日 —2024 年 11 月 15 日
湖雾镇里湖村(原硐岭头片区)村庄规划修改已于2024年9月23日经我局内审通过,并已根据乐资规审〔2024〕106 号文件对该规划进行了修改,经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凡是与本规划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项规划如有意见、建议,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意见。
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和湖雾镇。若无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批复。
湖雾镇城建办:62130154
乐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625271074
乐清市岭底乡潘公龙村村庄规划修改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乐清市岭底乡潘公龙村村庄规划修改 公示时间:2024 年 10 月 16 日 — 2024年 11 月 14 日
该规划于2024年9月29日经我局内审通过,并已根据乐资规审〔2024〕108号内审纪要对该规划进行了完善,现予以公示。
对关心城市规划和该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岭底乡和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62571074
岭底乡村镇办电话:57183025
《乐清市翁垟街道翁垟单元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05-66、67、68、69,06-19地块规划修改》启动前征求意见
为了解决翁垟街道王宅村公开出让10-1、10-2号地块的建设问题及村民住宅建设问题,改善兴茂路与南阳路交叉口的街区形象,翁垟街道办事处向我局申请对《翁垟街道翁垟单元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中的05-66、67、68、69地块进行规划修改,由于修改引起的对周边地块的影响,故06-19地块也需要相应修改。我局拟按程序启动该控规修改,现予以征求意见。
一、规划修改范围(详见附图)
本次规划主要修改范围为《乐清市翁垟街道翁垟单元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7)》中的05-66、67、68、69,06-19地块,位于翁垟街道。
修改范围:西至绿地,北至现状住宅用地,南至南阳路及变电站,东至兴茂路。
二、规划修改意向(详见附图)
1、规划用地性质的调整
本项目对《乐清市翁垟街道翁垟单元局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0.7)》中的05-69、06-19地块进行用地性质调整。
(1)将05-69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并兼容商业用地。
(2)将06-19地块北侧用地性质由体育用地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
2、用地界线和用地面积的修改
(1)为满足05-69地块开发建设及东塘下村、王宅村村民住宅建设的需要,将05-67、68地块与05-69地块交界线往西调整约32米;05-66地块与05-69地块西北侧交界处往西调整约3.5米;将05-66地块与05-67地块交界线往东调整10-16米;将05-67地块与05-68地块交界线往东调整3-4米。
为尽量消除由于05-67地块(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减少对周边地块造成的影响,根据就近原则,将06-19地块北侧沿南阳路约23米处为分界线划分为两个地块,南侧为06-19-1地块、北侧为06-19-2地块。
(2)由于用地界线的调整,各个地块的用地面积也相应修改。
凡是与本控规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项控规修改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稿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2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的意见。
同时欢迎广大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规划修改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使规划更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98号
联系电话:62523953
传真:62579066
北白象镇新华村局部(原炉岙村)村庄规划修改三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北白象镇新华村局部(原炉岙村)村庄规划修改三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 日 —2024年11月13日
该规划已于2024年5月8日经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审通过,并已根据乐资规审[2024]115号文件对该规划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公示。
对关心城市规划和该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北白象镇和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62598309
北白象镇城建办电话:6198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