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29日披露,温州监管分局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当事人包括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王川(时任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存款业务管理不审慎;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向关联方吸收存款;贷 款风险分类不审慎;重要信息系统风险管理不到位;核心业务制度严重不健全。依照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对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75万元,对王川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泰顺温银村镇银行。 此次被处罚的王川离任已久。简历显示,王川197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温州银行市中支行行长、黎明管辖行副行长、黎明支行行长、黎中支行行长职务,2017年12月起任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行长,已于2023年6月离任。
官网显示,浙江泰顺温银村镇银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温州银行主发起设立的支持当地、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地方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新经纬APP)
王川离任后,泰顺温银村镇银行行长由陈展宇担任。简历显示陈展宇1971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温州银行梧田支行业务部经理兼行长助理、生态园支行业务部经理兼行长助理、邯郸曲周恒升村镇银行行长、邯郸曲周恒升村镇银行董事长、贵州贵定恒升村镇银行董事长。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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