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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因乐清市2023年45号地块(乐清市丹霞路小学南城校区) 建设需要,需征收南岸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5206公顷(约37.809亩),其中,农用地0.6904公顷(耕地0.6904公顷)、建设用地1.8302公顷。前期已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进行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乐征补案〔2023〕64号)。于2024年5月16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求相关权利人意见,按时办理了补偿登记;对未按时履行补偿登记的,将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公告期内未收到听证申请和其他意见,现确认本方案并进行实施。
特此通知。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用地红线图
示意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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