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4]024号(乐清经济开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挂牌出让,该地块用途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住宅用地)。 该地块的位置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 地块出让面积19525平方米(29.28亩),起始总价为6000万元,起始楼面价为约1229.19元/㎡。 竞买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其整倍数,竞买保证金为1200万元。
01区域图
02具体位置
03实景图
04规划指标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24 年 6 月 18 日 8:30; 2.挂牌截止时间:2024 年 6 月 28 日 15:00;
3.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 15:00,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
1.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其中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20-35平方米的户型为主;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35-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可根据保障对象实际租赁需求适当建设部分70-90平方米的户型,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建筑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2.新建居住区在设计施工时,要按建筑面积不少于0.3平方米/套的标准配建体育健身用房,或按用地面积不少于0.9平方米/套的标准配建室外体育健身场地,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3.配建公共文化设施用房和室外文化活动场地(不得与体育健身用房、场地的面积相互抵扣)。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应根据所在居民住宅区的住宅总套数,按不少于0.12平方米/套配建,且应不小于50平方米。居民住宅区内应配建用地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室外场地作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的文化活动场地。并应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3.养老服务设施一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建议设置**出入口,方便后续使用和移交管理,并满足相关日照要求。 4.配建瓯江红“共享社·幸福里”阵地一处。总户数低于100户的,阵地面积不应少于100平方米;总户数100户及以上的,阵地面积应大于100平方米且不低于该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3%。 注:建议以上设施合设并设置**出入口,方便后续使用和移交管理,并满足相关日照要求。(配套用房的面积按套内面积计算)。 5.快递收发用房>50平方米,结合小区出入口进行设置。 6.设5G基站一座,可以采用跟建筑物融合的方式,占用楼面面积约20平方米,塔高3-6米,具体位置在方案会审时确定,具体建设由乐清市铁塔公司出资承建。 7.住宅小区开闭所尺寸(中间无柱梁)宜满足6.4mx10m(宽x长),配电室单列布置时平面尺寸一般不小于4.5mx21m,双列布置时平面尺寸一般不小于7.5mx12m,并在建成后移交给供电部门维护和管理 8.配建公共厕所一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 9.配置建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1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集中存放点设置1处,应采用砖混式结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