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北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2-04-40-02、22-04-40-03和23-18地块规划修改》 启动前征求意见
为健全港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港区景观风貌,乐清湾港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和蒲岐镇人民政府要求对《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北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的22-04-40-02、22-04-40-03和23-18地块进行规划修改,现予以启动前征求意见。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为《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北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的22-04-40-02、22-04-40-03和23-18地块,位于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区的产业片区东南角,南临虹南路(详见附图)。 二、规划修改意见 本次规划拟对22-04-40-02、22-04-40-03和23-18地块的用地性质及相关指标进行修改。 凡是与本控规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项控规修改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稿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的意见。 同时欢迎广大热心城市规划建设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该规划修改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使规划更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 征求意见地点: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 联系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 联系电话:62571074
乐清市芙蓉镇包宅村村庄规划修改五 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乐清市芙蓉镇包宅村村庄规划修改五 公示时间:2024 年5月14日—2024 年6月18日 该规于2024年4月29日经我局内审通过,并已根据乐资规审〔2024〕45号内审纪要对该规划进行了完善,现予以公示。 对关心城市规划和该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芙蓉镇和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2571074 芙蓉镇村镇办:62299907 公示网址:http://www.yueqing.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