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时代广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项目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批前公示
兹有乐清市时代广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申请临时改变房屋用途事项,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及《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关于加强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乐政发〔2023〕14号),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单位名称:乐清市时代广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2、地址:乐成镇清远路221号综合农贸市场四楼 3、原批准土地性质:国有出让 4、原批准土地用途:综合 5、原批准房屋用途:非居住 6、拟临时改变房屋用途:项目四层改为**所(台球厅、棋牌室) 7、拟临时改变房屋用途建筑面积:1450㎡ 8、临时改变房屋用途期限:五年 二、总平面图(见附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40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61881170
乐清时代广场购物中心是一家集购物休闲娱乐餐饮为一体的百货公司,商场拥有的营业面积达三万平方米。共设四层。经过这些年来的经营变革,时代广场也是起起伏伏。四楼原先为亲情馆,以经营商务男装,运动服饰,童装、童玩、并设有游乐场等。期间有一段时间以教培为主,因教培受到打压,现如今又改**所——台球厅、棋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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