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乐清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组织方)决定组织城中村改造南草垟三期(南琨华园)第二轮配套用房报名交款工作,现将交款手续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配套用房的分配由组织方组织实施。 二、本次安置房报名对象为南草垟三期四期安置房第一轮和第二轮抽签分配活动中已交款但未抽中安置房的被拆迁人,安置房报名资格由组织方核实确认。 三、配套用房建设资金交款工作时间安排: 1.报名和交款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11月3日下午17时截止。 2.具体分配时间和规则在交款手续截止后另行通知公告。 四、房源信息、分配活动资料及相关事项可咨询跃华电讯综合楼四楼报名处(乐清市宁康西路337号)。 五、拆迁安置户交纳配套用房建设资金及其相关要求: 1.拆迁安置户应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3年11月3日下午17时前到跃华电讯综合楼四楼完成报名,领取交款单并完成交款。完成交款后在跃华电讯综合楼五楼519室领取参与分配卡。 本次配套用房建设资金以4300元/㎡交纳,最终配套用房建设资金在摸文后确定实测面积及楼层房号后按照一房一价进行多退少补。 2.在交足配套用房建设资金后,参与分配人可领取参与分配卡。 3.未交足配套用房建设资金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事项并提交证明材料确定参与分配人的,视为放弃本次抽签选房的权利。 4.已有资格但未参加本次摸文活动的,视为放弃本次配套用房分配权利。未抽签分配的剩余配套用房由组织方处置,拆迁安置户不得提出异议。 5.若报名人数较多,房源不足,拆迁安置户根据分配活动规则参与现场分配活动,如未摸得配套用房的,配套用房建设资金将在分配活动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跃华电讯综合楼五楼519室进行登记退款,后续听从组织方安排。 六、分配房源南琨华园2幢的配套用房,共计4套。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报名审核,拆迁安置户必须将安置面积调整至对应套型面积才可完成报名。 2.本次分配的配套用房不提供车位。 八、审核工作中拆迁安置户若有隐瞒虚报,恶意修改审核信息等行为,组织方有权取消该拆迁安置户资格。 九、咨询地址:跃华电讯综合楼四楼报名处(乐清市宁康西路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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