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和2024届毕业生注意啦!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已经开始,赶紧上“浙里办”!具体申领方式及要求,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答疑解惑
问:2023年,哪些学生可以在浙江省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答:在毕业学年内(包括2023年和2024年毕业)的在浙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生源地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 款;
5.脱贫人口;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2023届毕业生在2022年已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2023年不能重复申请。如在浙江省外学校读书的,请咨询学校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
问:今年求职创业补贴什么时候可以进行申请?
答:2023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问: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问:两个学校联合培养的毕业生怎么申请?
答:按毕业证书发放的学校进行申请。
问:是否一定要实现就业创业?
答:无论是否已就业创业,只要不是定向培养毕业生,均可以申请。
二、申领步骤
(一)情形选择
打开“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事项,认真阅读用户须知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情形选择。
(二)在线填表
根据表单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在填写补贴申请信息时,注意查看“是否通过信息核对”字段,如该字段显示为“是”,则仅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无需提供其他材料。如该字段显示为“否”,则需提供相关材料(具体详见下文“所需材料”)。注意检查收款账户信息,补贴默认通过社保卡发放。
(三)提交申请
在上传材料及信息确认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可成功提交。
温馨提示:如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点击“问题反馈请点击此处”进行反馈(包括文字描述及截图),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尽快联系答复。
三、所需材料
如在线填表时,“是否通过信息核对”显示“否”,需同时提交以下两类材料(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
①低保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凭证;
②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证或低保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2)孤儿,需提供:
儿童福利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孤儿凭证。
(3)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4)在学期间已获得生源地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 款的,需提供:
①生源地国家助学贷 款
国家助学贷 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 款的个人信用报告;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贷 款人为申请人家长时须提供)。
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 款
国家助学贷 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 款的个人信用报告(学校统一提供国家助学贷 款名单的无需提供)。
(5)脱贫人口(原为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无需提供书面材料,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国家扶贫系统核验。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①《低保边缘家庭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凭证;
②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③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边缘证或低保边缘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来源:浙里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