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北白象镇琯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3年8月9日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乐清市北白象镇琯头村建设乐清市北白象镇琯头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该土地已经浙(2023)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31711号不动产权证登记,登记用地面积14511.55㎡】
建设规模:
34-02-01地块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13355.6㎡(层高超5.0米,按两倍计算建筑面积);
34-02-05地块技术经济指标:3600㎡(层高超5.0米,按两倍计算建筑面积) 。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一、34-02-01地块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用地面积:10575.21㎡
2、建筑占地面积:4877.8㎡
3、总建筑面积:9755.6㎡(层高超5.0米,按两倍计算建筑面积)
4、建筑密度:46.12%
5、容 积 率:0.922
6、绿 地 率:15%
7、机动车停车位:49辆
二、34-02-05地块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用地面积:3936.34㎡
2、建筑占地面积:1806.42㎡
3、总建筑面积:3600㎡(层高超5.0米,按两倍计算建筑面积)
4、建筑密度:45.89%
5、容 积 率:0.918
6、绿 地 率:15%
7、机动车停车位:18辆
三、详见总平面布置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40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61881170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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