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乐清市盐盆街道盛岙村村庄规划修改 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3 年7月28日 — 2023 年8月26日 该规划已于2023年7月10日经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审通过,并已根据乐资规审〔2023〕111号文件对该规划进行了修改,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书面材料向我局或盐盆街道人民政府就本次规划修改内容提出意见,若无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批复。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62598309 盐盆街道村镇办电话:61660235 传真:62579066 02白石街道坭岙村、上升村局部村庄规划修改 批前公示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公示时间:2023 年7月29日 — 2023 年8月27日 [color=rgba(0, 0, 0, 0.9)]该规划已于2023年7月24日经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审通过,并已根据乐资规审〔2023〕122号对该规划进行了修改,现予公示。 [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公示期间,凡是与本规划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本规划修改有意见、建议,请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意见。 [color=rgba(0, 0, 0, 0.9)]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和大荆镇。若无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批复。 [color=rgba(0, 0, 0, 0.9)]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62571074 [color=rgba(0, 0, 0, 0.9)]白石街道村镇办电话:55110122 03北白象镇新华村局部(原炉岙村)村庄规划修改(三) 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 —2023年8月26日 北白象镇新华村局部(原炉岙村)村庄规划修改(三)经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审通过,并已根据乐资规审[2023]102号文件要对该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书面材料向我局和北白象镇政府就本次规划修改内容提出意见,若无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批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62598309 北白象镇城建办电话:61980050 传真:62579066 04乐清市大荆镇水碓舟村局部(原后岙村)村庄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3 年 7 月 27 日 — 2023 年 8 月 25 日 该规划已于2023年7月10日经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审通过,并已根据乐资规审〔2023〕110号对该规划进行了修改,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凡是与本规划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本规划修改有意见、建议,请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意见。 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期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和大荆镇。若无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批复。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62571074 大荆镇村镇办电话:62239758 05乐清市清江镇清江村村庄规划修改(二) 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 — 2023年8月23日 该规划已于2023年6月28日经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审通过,并已根据乐资规审〔2023〕112号文件对该规划进行了修改,现予公示。 公示期间,凡是与本规划修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对本项规划修改如有意见、建议,请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并提交具体意见。 对关心城市规划建设和该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期间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我局将充分考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62598309 清江镇城建办电话:62275187 06柳市镇旧城、北片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1-05局部地块规划修改 批后公告
规划审批时间:2023年6月28日(乐政函〔2023〕84号) 规划编制单位:浙江城市空间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是《柳市镇旧城、北片区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C01-05局部地块,地块规划四至,南至规划路,东至河道,西至住宅用地,北至公园绿地。 二、规划修改内容 (1)用地功能和地块编号调整 将C01-05局部地块用地性质由医疗卫生用地(A5),调整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地块编号为C01-05-02,原有地块编号改为C01-05-01。 (2)用地面积调整 C01-05地块面积为1.63公顷划分为C01-05-01和C01-05-02地块后,面积分别为0.93公顷和0.71公顷。 (3)技术经济指标调整 C01-05-02地块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后为: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m。C01-05-01地块技术经济指标与原C01-05地块相同: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m。 (4)规划修改前后地块的技术经济指标对照 [color=rgba(0, 0, 0,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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