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提出乐清市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南岸2期双溪名筑中心区ZX-14d-1地块)建设项目建字浙规证2020-038200185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许可申请,地址在乐清市城南街道清远路与六环路交又口(中心区ZX-14d-1地块)(浙(2021)不动产权第0001950号不动产权证登记的坐落:乐清市城南街道南岸社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南岸2期双溪名筑中心区ZX-14d-1地块))。
[color=rgba(0, 0, 0, 0.901961)] 建设单位已委托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修改完成工程方案设计,已经经局技术科同意签字盖章,变更内容如下,现予以公示。
一、配套用房与物业用房调整内容:
(1)9#楼首层北侧的部分物业用房调整为配套用房,9#楼二层南侧的部分配套用房调整为物业用房,北侧的物业用房调整为配套用房。
(2) 10#楼二层南侧的部分配套用房调整为物业用房。[color=rgba(0, 0, 0, 0.901961)] 二、变更内容:
1、8#楼1-H~S1-J 处增加一个专用变电所,内设一台630KVA变压器,配电房及开闭所建筑面积增加49.76m,由原来的921.27m调整到971.03㎡。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减少49.86㎡。
2、9#楼首层北侧的部分物业用房调整为配套用房,9#楼二层南侧的部分配套用房调整为物业用房,北侧的物业用房调整为配套用房。10#楼二层南侧的部分配套用房调整为物业用房。物业用房建筑面积增加54.25㎡,由原来的1123.67㎡调整到1177.92㎡。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减少54.25㎡。
3、上述配套用房建筑面积总共减少104.11㎡,由原来的4043.51㎡调整到3939.5㎡。[color=rgba(0, 0, 0, 0.901961)] [color=rgba(0, 0, 0, 0.901961)] [color=rgba(0, 0, 0, 0.901961)] 4、上述调整数据详见总平图。
5、其余指标不变。
二、总技术经济指标(变更后):
1、用地面积:45048㎡
2、建筑占地面积:10819.57㎡
3、总建筑面积:177305.7㎡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35112.13㎡,架空层不计容建筑面积3300.67㎡,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38892.9㎡(含人防面积10780㎡)】。
4、建筑密度:24.02%
5、容积率:3.00
6、绿地率:30%
6、机动车泊车位:1145辆(其中地下1131辆,地上1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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