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高考,都牵动着千万考生和家长的心。为让孩子能上大学,有好前程,爱子心切的家长们不惜花重金托人“走关系”,然而却掉入了骗子设计的“陷阱”,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鹿城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涉高考招生的**案件,一**决吕某某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今年4月,金某某为了让孩子能够考上心仪的大学,提前锁定意向专业,打听了解到温州某**机构可以帮忙“推荐入学”,遂找到了该机构负责人吕某某。吕某某谎称自己认识招生办工作人员,掌握很多“内部资源”,只要花钱疏通关系,就可以安排其女儿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被某大学降分录取,需分三次缴纳共计35万元费用,分别用于申请入学资格、获得校测资格以及获取录取通知书。随后,吕某某约金某某签订了一份居间合同,承诺金某某缴款后若未获得资格全额退款,金某某当场支付10万元用于第一阶段申请入学资格的“活动费”。
实际上,吕某某通过联系相关“三位一体”招生培训教师,已得知金某某属意的大学并没有特长生招生计划,但仍然欺骗金某某,并将**所得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销,以还在疏通关系、出差、转账额度被**等理由拒绝还款,后金某某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
据吕某某交代,他是急于还债便编造了这些虚假信息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司法机关提醒,考生及家长要警惕培训机构的“夸大宣传”甚至“虚假宣传”,切勿相信“花钱就能买上大学名额”的**信息。应从正规渠道了解、确认考试招生政策和信息,以免造成经济损失,耽误孩子上学的时机。
来源: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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