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乐清市中心区中心片(拆后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ZX-10b-4地块,乐清市城东街道东山南村,地块西临文明东路,南侧为胜利路,东侧为五环路。二期工程总用地面积19685.89平方米。
项目主要建设体艺楼、门卫、看台、操场及室外附属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智能化、室外工程等。
1、原则同意设计总平面图布置,体艺楼位于校园南侧区域,校园东入口附近,与操场相对应。
2、建筑单体:
体艺楼:两层建筑,一层为室内篮球场、体育老师办公室、卫生间,二层设有一个324人阶梯报告厅、休息室、卫生间等。
门卫、看台:操场西侧布置看台,看台一层布置1间广播室,1间休息室、3间器材室和卫生间,看台正中间布置主席台,两侧布置约288个座位。门卫布置在东南角。
3、交通组织:主入口位于北侧鸿飞路上,次入口设在东侧五环路上。
二期总用地面积19685.89平方米,二期总建筑面积2755.76平方米(其中体艺楼建筑面积2492.92平方米,看台240.16平方米,门卫22.68平方米)。绿地面积9252.81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6辆。
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18个月。
核定二期工程投资概算72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04.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90.11万元,预备费115.24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详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教学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