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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修改说明:
根据乐清清江镇人民政府清政[2023]13号文件有关要求及市行政规划主管部门的联系单意见,对原规划作如下修改:
1、完善原村庄规划村庄用地功能布局。
2、取消原村办公楼规划布局,修改为村民住宅用地,另拟选址在环山路西侧约4亩村民住宅用地修改为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办公楼)。并根据永久性基本农田的界线,调整该项目的规划边界。
3、更新村庄用地汇总表相关数据。
本次规划编制(修改)严格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科联系单内容执行,并与上位规划、专项规划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对接,且委派设计人员对实地进行了踏勘和核实,深度和内容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数据真实、准确。
本规划一经批准,今后规划实施以本规划为依据,原村规《清江镇靖江村村庄规划修改五》作废。
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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