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查看: 18162|回复: 0

土地征收预告来了!速览~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发表于 2023-5-31 15:41: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乐清市人民政 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01
(乐征预告〔2023〕31号)

因乐清市2023年23-1号地块(乐清湾港区沙港路(一期)建设工程二标段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杏湾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杏湾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杏湾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征收范围

南岳镇杏湾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杏湾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杏湾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1.048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02
(乐征预告〔2023〕32号)

因乐清市2023年23-2号地块(乐清湾港区沙港路(一期)建设工程二标段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杏湾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2征收范围

南岳镇杏湾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0.3737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03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 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04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资讯、土拍
»»[color=var(--weui-LINK)]石马二期(瑞馨豪庭)公开招标前期物业»»[color=var(--weui-LINK)]石马三期(瑞璟嘉园)公开招标前期物业»»[color=var(--weui-LINK)]投资448.7亿元!乐清2023年省重点项目居温州第一、全省前列!!
▍▍踩盘、航拍
»»「安置房云监工」南岸安置房航拍情况!»»「安置房云监工」东山南安置房航拍情况!»»「安置房云监工」石马安置房航拍情况!


广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4-11-23 10:02 , Processed in 0.065360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