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开出全市首张“反食品浪费”处罚决定书,这也是自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实施以来,该局查处的首例餐饮经营者浪费食品案。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在商户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由服务人员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杜绝浪费。”4月11日上午,乐清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在位于城南街道金溪路的某餐饮店进行专项检查时,发现商家并未妥善提供上述服务和倡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现场开具“反食品浪费”处罚决定书,并表示将定期对该商家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其整改到位,杜绝不文明现象的滋生蔓延。
自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颁布并实施以来,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走街入户等形式积极宣传反食品浪费法律法规,特别是为新商家办理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时,都会主动向商家赠送发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海报,从源头处规范餐饮主体规范经营行为。
今年以来,乐清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目前已全方位专项检查全市近2000户重点餐饮商家,并为其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
来源:乐清市融媒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