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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一足浴店老板放纵员工卖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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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9 13: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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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乐清一足浴店老板因放纵店内员工卖淫被乐清市公安局处罚。

公安局处罚。.png

图源:浙江政务网

根据浙江政务网显示,2023年3月23日晚,乐某店宋某某与客人叶某某在乐某店内以299元的价格进行卖淫嫖娼,后被乐清市公安局行政处罚。经查,乐某店对宋某某提供卖淫服务存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情况。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某某罚款一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七日。

整顿七日。.png


有网友发现,浙江政务网显示的法定代表人正是乐清市虹桥**足浴店的老板,并且根据美团显示该店铺目前处于暂停营业状态。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卖淫嫖娼这种行为不仅会严重危害身体健康,是传播艾滋病及其他性疾病的主要途径,还会破坏家庭的幸福、和谐,从而滋生一系列社会道德问题,导致社会风气败坏。希望大家能够自觉抵制这种行为!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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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9 20:00:07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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