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23年-2025年乐清市 义务教育部分公办学校招生预警信息 第二号通告来了 这些学校招生可能会“爆表” 家长们要注意啦!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8]100号)规定,乐清市教育局已于2022年12月发布2023年-2025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预警信息第一号通告。(点击蓝字可跳转查阅)截至2023年3月15日,根据2023年-2025年分别入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乐清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筛选情况和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动态变化等因素,对我市部分公办学校施教区内的户籍生入学数据进行再次统计分析后,现发布招生预警信息第二号通告:
表示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人数介于学校拟招生计划数的90%至100%之间。 红色预警
表示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人数达到或超过学校拟招生计划数的100%。
2023年-2025年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黄色、红色预警学校
截至2023年3月15日,我市2023年-2025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人数分别已介于学校拟招生计划数90%至100%之间的学校、已达到或超过学校拟招生计划数100%的学校通告如下:
(点击查看大图)
学校招生相关政策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当施教区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根据“住、户一致”原则,优先安排同时拥有户籍和父母持有不动产权证(住宅性质)的适龄儿童(少年),再安排只有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同一类入学对象根据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给予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周边学校。各学校招生入学受城市化人口集聚情况和家庭户籍迁移情况、入学需求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动态变化和不确定性,预警信息仅供家长参考。在此,市教育局郑重提醒将要购房和购房迁户的广大家长,请谨慎选择。 想知道更多招生信息? 密切关注“乐清教育发布”就对了!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