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 执法机构规范化单位名单 乐清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榜上有名
温州市名单 温州市洞头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温州市乐清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温州市文成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温州市平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一起来看看 机构规范化建设: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借势借力,精准提升,多措并举推进生态环保铁军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以“清廉站所、满意站所”创建为目标,统筹谋划,精准提升,实现装备力量、队伍形象、制度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各项指标均达到建设标准,2022年12月22日通过市级验收。
联动借力,多部门协同配合突出创建重点,借力2021年省督整改意见,及时分解装备缺口和所需资金的预算申报,争得属地政 府和财政部门支持,解决场所、经费等问题,补齐执法装备短板。2022年共投入资金131.4万元,配置执法车辆、多参数气体检测仪等执法装备137件,装备种类、数量已基本达到配置要求。此外,在16辆自有车辆之外,以购买服务方式租赁5辆专用执法车,有效保障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横向对接借力,争得编办和司法部门支持,确保所有在岗在编和在岗不在编的一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执法人员军训
执法装备
融合聚力,多方位同步推进结合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清廉站所”创建工作,不断强化阵地建设,优化规范执法格局。执法队本级和辖区执法队同步推进基层执法机构建设,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完成车辆标识统一喷涂和规范编号、办案区间设置、办公场所统一标识,全体执法人员统一持证、统一着装,全员配发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个人防护包等单兵装备,进一步严肃环境执法人员仪容仪表及执法风纪。实现各辖区执法队办公场所规范化、管理秩序规范化、执法办案规范化,努力打造乐清样板。
执法车辆
基层执法队统一标识
基层执法队统一标识
精准发力,多渠道逐步提升强化综合保障,先后出台信访工作、考核奖惩、容错纠错等制度,推行职业保障,为执法人员配备必要个人防护用品,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范执法水平,持续推进“你的案件我来评”等活动,通过案件互查互评,提升行政执法能力;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监测采样业务大充电,在实践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抓实党建引领,开展“向身边典型学习”,先后在《乐清生态环境》公众号上先后推送7期一线执法人员典型事迹、环保人事故事,激励全体执法人员见贤思齐、比学赶超,推动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凝聚精神力量。
采样培训
持续用力,多举措逐步规范及时厘清职责边界,完成执法事项整合划转,梳理生态环境领域监管事项,应领监管事项认领率达100%,行政检查事项年度覆盖率达100%。全面规范现场检查流程,不断强化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全年查处行政处罚案件93件,处罚金额1644.76万元,查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10件。不断推进数字赋能建设,持续提高我市企业污染防治智能化监管水平,全面推进“环保e企管”建设,2141家工业企业实现“红黄绿”三色赋码。推进工况监控系统建设,联网企业156家,对800个生产设施、1535个治理设施实施了24小时过程监控。提高环境信访办理质效,减少重复访,环境信访总量连续四年持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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