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支线返还安置房指标户赞助费 缴付及处置通知
根据相关规定,2022年3月31日白石街道办事处发布《铁路支线白石街道返还钟前10%安置房分配办法公告(第三号)》,钟前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公告精神,结合钟前实际情况、股东居住状况和相关政 策对返还安置房进行分配,并依据钟前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决议,指标户须缴付赞助费(赞助费归钟前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但部分指标户以赞助费过高为由,虽经合作社多次通知催缴,仍逾期未付。
现根据钟前党员会议和钟前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有关精神,公告如下:
一、限各指标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下午5时)缴付指标房赞助款,逾期未交的由钟前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回指标房。
二、已部分缴付的指标户应三十天内(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下午5时)缴清,未缴清的视为放弃,由合作社收回,返还已缴的款额。
三、收回的指标房由钟前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钟前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拍卖、出售或另外安排分配等方式予以处置。
特此通知
白石街道玉甑社区居民委员会 白石街道钟前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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