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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一超市被罚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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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7 15: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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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近日,浙江行政服务网上公开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可以了解到,乐清一超市遭人投诉举报后,被乐清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并处罚。

并处罚.jpg


这家超市在销售的过期食品总共有3种,一是小牛排味调味面制品9袋,售价0.5元每袋,生产日期2022年4月25日,保质期180天;

二是鱿鱼游戏鱿鱼味(大豆蛋白制品)2袋,售价0.5元每袋,生产日期2022年2月27日,保质期180天;

三是老辣棍10袋,售价0.5元每袋,生产日期2022年3月28日,保质期150天。

而投诉人当时买的过期食品是劲丰牌火辣棒和酸豆角味(调味面制品)各一袋,每袋0.5元,合计1元钱。

微信图片_20230217151119.png

图片来源于网络

再算上3种还没卖出去的过期食品,总计价值11.5元。

虽然这钱不多,但依然是属于“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因此该超市遭到了严厉的处罚。

市监局除了没收还未销售出去的过期食品以及违法所得(1元)外,还给予超市1.5万元的罚款。

微信图片_20230217151201.png


因为价值10几元的零食产品,被罚1万5,这买卖实在是“亏”大了。

通过这事,也给所有的经营商家们都敲响了警钟,食品安全无小事,万万不可马虎大意,应及时清理过期产品。否则被罚事小,真因为过期食品危害到消费者的安全,后果就严重了。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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