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融合了恐怖刺激、推理解谜、角色扮演等诸多元素的“密室逃脱”游戏广受年轻人的青睐。二十多岁的小兰是一个密室爱好者,经常和朋友一起玩密室逃脱项目。可她怎么也没想到,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危险的游戏,最后却把自己弄成了十级伤残。小兰将经营者告上法院,要求支付赔偿金。
基本案情
2021年2月26日,小兰与朋友们相约到杭州某公司开设的密室逃脱场馆参与密室逃脱项目的主题游戏、开始大家 玩的很开心,可谁知在游戏过程中,密室内一门板固定不牢不甚掉落,小兰的头面部被门板狠狠砸伤,眼睛、鼻子、颅骨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经诊断眼睛、鼻子、颅骨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面骨、鼻骨、左侧眼眶全部被砸骨折。
2021年3月,小兰父亲与杭州某公司进行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由该公司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并按照伤残等级支付补偿金。经过50多天的住院治疗修复,小兰经鉴定构成两处十级伤残。然而,在支付了第一笔10万元赔付款后,双方就伤残等级的鉴定和赔偿金问题产纠纷,一气之下于是小兰将杭州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予以赔偿。
案件裁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杭州某公司作为密室逃脱游戏的经营者,有义务向参与游戏的原告等人提供安全保障。现因其经营场所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门板松动掉落将小兰砸伤,故杭州某公司应对小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就案涉事故的赔偿事宜签订的《和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按照《和解协议》中双方约定的赔偿比例,杭州某公司需支付26万元的赔偿金。因目前该公司已支付10万元,最终法院判决杭州某公司支付小兰剩余赔偿款16万元。
法官提醒
自从密室逃脱娱乐项目诞生以来,除给人带来刺激有趣的体验感的同时,受伤事件亦屡屡发生,如因被道具砸伤、从高处跌落受伤、被“npc”砍伤等等。为避免此类案件发生,商家作为娱乐 场所的经营者,需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负担安全保障义务,尽可能提供更加全面的安全保障;作为“玩家”,也应充分考虑自身的胆量、体能等,对密室内可能发生的情况慎重衡量,娱乐的同时要保护好自身安全。
来源:滨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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