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乐清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乐清市副市长陈健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15个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列席会议。
会议上观看了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帮扶工作宣传片,由市司法局局长徐立志代表市矫正委总结回顾了《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乐清市近几年的社区矫正工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结合社区矫正职能工作作交流发言,最终讨论并通过了《乐清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及《乐清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清单》。
会议最后,副市长陈健就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 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自2008年开展以来,至今已经14年了。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下,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正日益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可。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社区矫正工作的内涵发生了新的变化,我市的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方向,准确把握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的总体要求。 《社区矫正法》是我国首次专门、系统、完备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约国家刑罚执行成本,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促进司法文明进步具有重要作用。《社区矫正法》彰显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刚柔相济治理原则,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丰富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持续深入抓好《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三、齐抓共管,全面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是否能够科学发展、全面提升,关键在于组织、保障工作是否真正落实到位,关键在于各项工作制度是否真正执行到位,关键在于工作责任是否压实到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各项部署和要求,不断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和创新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方式、发展内容和发展措施,努力使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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