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9)]此次招租的人才公寓位于乐清核心城区的城南街道翔云西路199号,周边环境优美,生活设施齐全,邻近市区清和公园、乐清新体育中心、江南里商业综合体,无论是休闲娱乐还是日常购物都极为方便。
申请承租人才公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市城区(乐成街道、城南街道、城东街道)范围内均无自有住房(含已购市场化商品房)且在我市范围内均未曾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含租赁补贴政策);
(2)申请人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身体状况健康,且全职在我市工作;
(3)申请人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或持有我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4)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财税关系须在乐清;
(5)符合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ABCDEF类人才、经认定的乐清名匠。(具体人才类别定义及认定标准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乐清市相关部门另行规定)。
[color=rgba(0, 0, 0, 0.9)]人才公寓作为周转用房,租期原则上依据承租人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有效期确定,租赁期累计不得超过5年,租赁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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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类人才配租大套(100㎡以上)人才住房,租赁期限内免租金;
DE类人才配租小套(60㎡以上,100㎡以下)人才住房,租金为700元/月;DE类人才配租大套(100㎡以上)人才住房,租金为1410元/月;
F类人才配租小套(60㎡以上,100㎡以下)人才住房,租金为1460元/月。经市人才公寓租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F类人才可申请大套住房,租金为24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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