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层配套用房(用于办公、会议室)部分改为办公用房。配套用房面积减少98.77㎡,办公用房面积增加98.77㎡,总图经济技术指标表中部分数据做相应调整。调整后符合土地合同要求。
2.其他内容不变。
1、建筑用地面积:16522.78㎡
2、建筑占地面积:5560.47㎡
3、总建筑面积:111713㎡(计容地上建筑面积82613㎡,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29100㎡)
4、建筑密度:33.65%
5、容积率:5.0
6、绿地率:20%
7、机动车停车位:863个(地面停车位56个,地下室停车位807个)
具体图纸详见公示。










| 欢迎光临 乐清城市网 (https://bbs.21yq.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