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南塘镇中学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乐清市南塘镇扬州村建设乐清市南塘镇中学扩建工程【该土地已经乐政国用(2010)第22-836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权登记用地面积16909.05㎡】,此次在红线范围内扩建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982.7㎡(地上建筑面积2883.3㎡,地下建筑面积99.4㎡)。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一、技术经济指标:
1、建筑用地面积:16906.05㎡
2、建筑占地面积:2545.38㎡(保留建筑建筑占地面积1892.48㎡,新建占地面积652.90㎡)
3、建筑面积:8844.7㎡【其中本次新建建筑面积2982.7㎡(地上建筑面积2883.3㎡,地下建筑面积99.4㎡)】
4、建筑密度:15.05%
5、容 积 率:0.52
6、绿 地 率:35%
7、机动车泊车位:27辆(内部15辆,接送12辆)
二、详见总平面布置图(见右图)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40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61882579
乐清市大荆镇第三小学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在乐清市大荆镇荆山社区(原大荆镇西下村)建设乐清市大荆镇第三小学食堂体育馆综合楼建设项目【该土地已经乐政国用(2011)第10-68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权登记,登记用地面积21346.88㎡(该土地使用权人原为乐清市大荆镇实验中学,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大荆镇实验中学校舍、用地转拨给大荆镇三小办学的批复》(乐政函[2013]47号)】,此次在用地范围内扩建食堂体育馆综合楼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998.92㎡。经我局审核,拟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许可内容如下: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240窗口书面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6188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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