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热点 发表于 2024-7-22 17:00:17

乐清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饮用冰杯透心凉 购买食用要安全

      进入7月,在高温天气的加持下,人们对冷饮的需求进一步加大,今年夏天的关键词注定少不了冰杯。各大商场超市、茶饮店、便利店的冰杯,已成为年轻消费者消暑降温的“心头好”。
      冰杯是制冰的透明塑料杯,能将倒入杯中的饮品迅速变成清凉爽口的冷饮,价格在3.5元至9元不等。目前在售的冰杯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种是一次性“冰杯”,冰杯中装有冰块,撕开密封盖后即可饮用;另一种是夹层冰杯,消费者在夹层中加水放冰箱冷冻后DIY冰饮,可重复利用。冰杯之所以如此受欢迎,是因为它给年轻人创造出消费新场景,满足当下绝大多数年轻人所追求的个性化和新鲜感的消费趋势,以及符合年轻消费人群夏季DIY冰品的生活需求。
      冰杯销售火爆的同时,安全问题也成了消费者关注的重点。据了解,食用冰是以饮用水为原料,经灭菌、注模、冻结、脱模、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冷冻饮品。按照国家规定,制冰的水必须经过专业的消毒和处理,冰块也要经过抽样检查才可以上市,但目前我国尚未出台食用冰方面的国家标准;其次,目前市面上在售的冰杯采用的标准不一,大部分冰杯执行的是《冷冻饮品 食用冰行业标准》(SB/T 10017-2008),还有部分冰杯执行的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59-2015)。
      在此,乐清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饮用冰杯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要选择卫生条件好的店铺或品牌      消费者在购买冰杯时,要仔细甄别,避免买到不合格产品。建议消费者选择卫生条件好的店铺或品牌,避免在无证摊贩处购买,以减少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风险。      二是要注意查看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避免三无产品   产品包装上应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配料表(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防腐剂和着色剂应标明具体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藏条件、产品标准号。不要购买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合格证明的“三无”产品,这些产品往往存在安全隐患。      三是要注意查看封口是否完整   包装封口一旦不完整,极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影响产品卫生状况,导致腹泻、呕吐等食源性疾病。      四是注意保存条件      冰杯制成饮品后应尽快食用或妥善存放,避免长时间暴露在室温下变质。      五是关注官方信息      关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了解冰杯产品的最新抽检结果和召回信息。      六是适量食用      虽然冰杯美味可口,能解一时之渴,但消费者也不要“贪杯”,过度依赖冰饮可能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不利影响,频繁饮用冰杯可能对胃肠道产生刺激,尤其是对肠胃功能较弱的人,容易引发胃痛、腹泻等不适症状。      七是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发现购买的冰杯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食药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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