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6套!乐清蛎灰窑要分新房了
关于乐清市人民政府〔2020〕031地块(蛎灰窑安置留用地) 安置房摸文抽签方案的公告乐清市人民政府〔2020〕031地块(蛎灰窑安置留用地)已于2023年3月完成建设及相关手续,现将分配程序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本次分配活动依据2023年11月15日表决通过的《关于蛎灰窑村安置房(未来之星花苑)摸文抽签方案的专题会议》会议精神组织实施。
二、本次摸文房源为未来之星花苑1号楼30层56套,2号楼29层54套,6号楼30层116套,7号楼东边31层60套,共286套。
三、依据上述《专题会议》确定的摸文抽签方案,本村外村分开摸文。本村或外村的名单资格审查由经合社界定。属本村的代建户摸文房源为1号楼、2号楼、6号楼;剩余房源为外村代建户抽签房源。参加本次摸文抽签人数(户数)以报名登记结果数为准。
四、参与本次摸文抽签的代建户须满足146平方米的指标。
五、本次摸文抽签活动地点:乐清市金鼎大酒店白宫3号厅。
六、代建房摸文抽签活动时间安排如下:1.属本村的代建户入场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7:30-8:30,8:30准时截止。抽签分配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9:00。2.属外村的代建户入场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13:00-14:00,14:00准时截止。 抽签分配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14:30。3.参与摸文抽签的代建户或受托人须严格遵守上述截止时间前到场,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抽签确认书》接受工作人员核对。未领取《抽签确认书》的或未参与本次摸文活动的代建户将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代建户自行承担。
七、参与摸文抽签的代建户在领取《抽签确认书》之前,须交足此次本项目工程款及之前欠款、欠款利息,及相关税、费。
八、参与摸文抽签的代建户须每套房屋先预缴5000元/套楼栋补差款至经合社基建组账户【注:后续抽中1号楼、2号楼及6号楼东西边套(01/04户)房源的代建户不予退还此款项;抽中7号楼及6号楼中间套(02/03户)房源的代建户予以退还此款项;1号楼、2号楼楼层补差剩余金额调剂补给6号楼6层及以下房源】。
九、参与摸文抽签的代建户须在摸文前每套缴纳前期物业管理费700元/套至经合社基建组账户。详见《缴款通知书》
十、已交足《缴款通知书》款项的代建户,依据经合社审核并公示的《本村及外村人员资格审核名单》,于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休息日照常上班)到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村未来之星花苑小区(原售楼处),凭代建公司出具的《缴款确认单》报名登记,签署并领取《抽签确认书》。报名登记及领取《抽签确认书》要本人到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抽的,须在领取《抽签确认书》之时,受托人本人须到场现场办理《授权抽签委托书》,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领取《抽签确认书》之前,未凑足146平方米指标的代建户,允许进行凑套,本村与本村交易的视为本村代建户,本村与外村交易的、外村与外村交易的,均视为外村代建户。
十二、楼层及楼栋补差价以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价为准,应补出的房号所对应的代建户(业主)从抽签日起30天内将补差价款交齐,该笔款项打至东厦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项目部账户。东厦公司蛎灰窑项目部在35天内将楼层及楼栋补差价补给应补进的房号所对应的代建户,补进与补出金额持平。代建户(业主)如未补齐,则以月息1.5分计算违约金且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十三、本次分配的代建户所对应的总商业建筑面积约618.45平方米,因商业无法具体分割,由所有代建户共同享受,待后续成立业主委员后,由业主委员会统一调剂。
十四、本次摸文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第一步,产生顺序号:凭《抽签确认书》进场后,按照《抽签确认书》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由主持人叫到对应《抽签确认书》编号时,上台抽取“选房顺序号”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内标明的顺序号即为抽中的“选房顺序号”。第二步,产生房号:按照第一步产生的“选房顺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主持人依次叫号,在主持人叫到对应的“选房顺序号”的代建户核对身份后上台,在抽签箱内抽取一枚签球,打开签球后签纸标明的房号即为抽中的房号。如代建户中途离场,主持人叫号三次无回应或不能参加房号抽签的,则视为自动放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代建户自行承担。第三步:按照第二步产生的房号同步产生对应的车位号,一房一车位,一一对应,位置如有差别,不再进行补差。参与的代建户当场签署《房号确认单》,完成房源及车位的确认。如不予签署的,则视为放弃本次摸文抽签结果,一切后果由代建户自行承担。抽签过程全程由乐清市城东街道纪工委、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股份经济合作社现场监督。
十五、房源信息、摸文活动资料及相关事项请到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股份经济合作社咨询办理。
十六、若客观原因导致本次安置分房活动不能如期举行,经合社将另行公告通知。
十七、本公告由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解释。咨询地址:乐请市城东街道蛎灰窑股份经济合作社(乐清市五一路华之雅幼儿园东北侧)
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年11月17日
蛎灰窑安置房建设缴款通知书尊敬的代建户们:
乐清市人民政府〔2020〕031地块(蛎灰窑安置留用地)已于2023年3月完成建设及相关手续。
一、因本项目即将启动摸文抽签,现请各位代建户于2023年11月27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止,依据各自指标面积缴款:(一)将代建工程款尾款(质量保证金)折合指标每平方米计63.21元/㎡,另按每套房屋(146㎡/套)预缴5000元/套的楼栋补差款及700元/套的前期物业费,统一缴纳至经合社基建组账户(户名: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股份经济合作社031地安置留用地资金专户;账号:201000262133115;开户行:乐清农商银行城东支行)。(二)有线电视配套费、二次供水、物业维修基金、物业保修金、土地使用税、余欠代建费、土地出让金及利息等,统一缴纳至东厦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项目部账户(户名:东厦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项目部1.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小微企业专营支行;收款账号:17801012010090002384;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乐清清远支行;收款账号:355878687475)。
二、后续各代建户在抽签摸文完成之后一个月内付清楼层补差价,逾期未付按月利率1.5%计算。按开票金额缴纳增值税、土增税预缴,如不缴纳,则按月1.5%计算滞纳金,且所有款项及利息、滞纳金缴纳完毕后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此笔款项在摸文完成之后,至蛎灰窑项目部(原交款地址南首未来之星销售厅)财务室办理代收代缴手续。
联系人员:余女士13867783055王女士 13723749128
东厦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项目部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股份经济合作社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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