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2023年度浙江省 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系统自动测评、集中申诉答辩等环节综合评估,决定向社会择优公示辖区内共计27家2023年浙江省 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首次公示企业26 家,继续公示企业1家(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两年。公示期间,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网站: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szxt.zjamr.zj.gov.cn/publishlvl/)。希望被公示企业认真总结申报活动经验,真正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意识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契约”精神,重视企业合同管理,诚信经营;进一步强化“守法”意识,重视企业经营管理,守法经营,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公示期间,如发现被公示企业存在违反《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的,请及时向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7—61886169;联系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晨曦路186号乐清市市场监管局301办公室(市场合同科)。
来源:食药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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