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烂尾停交贷 款,该不该上征信黑名单?
四年前,广西南宁的王琦购买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雍锦澜湾”项目,贷 款金额 57.5 万元,期限 30 年,主贷人是其母亲,房子应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交付。2021 年 8 月,业主看到开发商写给住建局的关于使用监管资金的信函里提到,楼盘销售资金全部被蓝光总部转走占用,总部无任何资金还回南宁项目继续建设。同年 11 月,开发商发布了交房时间顺延的告知函,直至尽职房子尚未完工交付。2022 年 4 月,在依然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情况下,决定强制停贷。三个月后,王琦的妈妈发现自己上了征信黑名单。2022 年 7 月 18 日王琦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农业银行南宁分行违规放贷,也没有履行对开发商挪用账户资金的监管义务,应该为工程项目烂尾、房子延期交付承担责任,要求在交房之前,银行停贷停息,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2023年7月3日,此案开庭,庭审历时 2 小时,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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