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头翁 发表于 2023-7-10 10:08:20

第九届浙江民间文艺映山红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申报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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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民间文化传统,展示浙江民间文艺创作近两年的优秀成果,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文化建设,浙江省文联和浙江省民协决定举办第九届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评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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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奖项设置
本届评选活动将评选出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5个。

二、评奖标准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弘扬主旋律,反映时代精神;描绘社会新风尚,书写老百姓美好生活;遵循民间文学创作规律,艺术水准高,特点鲜明。

三、参评条件及要求1、参评作品的作者(或主要作者)须为浙江省民协会员或在浙江省内居住5年以上的民间文艺家。2、参展作品需是在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3、每个单位推荐作品不能超过三部(本),每位参评人员限报作品一部(本)。评奖参加新故事作品类评奖须提供原件的复印件三份和电子文件。4、民间文学作品类:参评作品需是正式出版的民间文学搜集整理作品专集(含神话、传说、故事、史诗、歌谣等作品)。作者须提供申报作品原件三(部)本。
5、新故事作品类:参评作品需是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新故事作品或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新故事作品集。单篇的新故事,作者须提供作品原件的复印件三份和电子文件;新故事作品集须提供原件三(部)本。
四、参评程序1、各设区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省级以上民间文艺之乡和研究、传承基地;省民协各专业委员会,省级以上科研院所、出版单位,高等院校均可推荐参评。2、省民协秘书处对申报人和作品进行资格审查。3、组建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终评后确定获奖作品;评审结果经省文联党组会议审核通过公示;公示无异发文公布评奖结果。五、注意事项1、参评人员须填写《第九届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 优秀民间文学作品参评表》(见附件)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推荐单位盖章后报送。本次评奖活动不接受个人推荐。2、参评作品必须是著作权人本人作品,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永久取消其映山红奖的评选资格。3、参评作品获奖与否一律不退。4、来件请注明“第九届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参评作品。5、各推荐单位请于2023年7月20日之前将作者参评表电子件发送到电子邮箱:zjmjwy@163.com,并将参评作品及纸质参评表盖章后于7月底前寄送至浙江省民协秘书处(杭州市下城区建德路9号610室 ,联系电话:0571-87020795联系人:黄睿婕 13588397478、张佩昱19558210900)。参评表链接:第九届浙江省民间文艺映山红奖•优秀民间文学作品参评表.docx

编辑:张佩昱
审核: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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