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乐清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公示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 权益,鼓励用人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等文件的规定,现将乐清市2023年申报残疾人就业的912家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6日至7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乐清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受理单位:乐清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办公地址:城东街道翔云东路98号联系电话:0577-61576771附件:关于2023年乐清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公示.docx扫描二维码查看“就业情况公示”
来源:乐清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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