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热点 发表于 2023-6-9 09:30:32

声 明 书

声 明 书

      我公司与浙江健泽律师事务所拟于2023年6月9日下午开展的“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法治宣传专题讲座”网络直播活动,在未取得乐清市检察院同意的情况下,在制作转发网络直播预告图片中,于主办单位项下擅自添加乐清市检察院为主办单位,在此深表歉意。现对相关直播事项作如下声明:      乐清市检察院事前对“企业合规与公司治理法治宣传专题讲座”网络直播活动不知悉,也未指定相关律师开展直播讲座。      乐清市检察院与该网络直播活动无涉。      今后,我公司将严格规范开展网络直播活动。      特此道歉。
         声明单位:乐清城市网2023 . 6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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