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费调整难降交易成本 一周政 策解读
【本周关键词】:购房者权益、中介费“指导价”、放松限售、降首付01政 策►►►国家级
06.02--国家金融监管局1号文件:金融机构应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6月2日,金监总局、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消费者反映事项办理工作安排的公告》,落实此前机构改革部署的相关内容。这也是自上月金监总局揭牌后发布的第1号文件。从文件发布的内容来看,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投资者保护将迎来统一反馈端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文明晰职责划转衔接安排。根据公告,金融消费者反映信访、举报、投诉事项的渠道、办理方式、告知等暂保持不变。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电话、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咨询投诉电话、12386投资者服务平台服务范围不变。点评:作为金管局1号文件,主要是对以往上访、举报等渠道保持一惯性,为金融消费者保持一个畅通的上下对接的渠道。对于金管局而言,更应该关注民生之关切,如购房者权益的保护,尤其是在新房购买的过程中,首付资金的监管,以及购房者未获得房产权益的情况之下就要支付房贷等明显不合理的情况更需要关切。近两年保交楼、断供、存量房贷利率过高的情况都是当前政 策对普通购房者不公平而逐步形成,这些问题也是购房者急切需要得到回复的问题,因此,金管局需要更多的对民生问题及时回复才能够体现其价值。►►►城市级06.02--福州:中介费调整文件连夜撤回,“指导价”高过25城平均水平5月30日,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合理调整二手房产交易佣金标准促进房产消费复苏的指导意见书》,其中提出,调整由买方全额支付交易佣金的现行办法,转为由买、卖双方等比等额分担佣金;合理下调中介企业的佣金收费标准,单方收佣比例定为房屋成交价的1.5%。该指导意见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试行期一年。6月2日凌晨,福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出一则通知称,5月30日印发的《关于合理调整二手房交易佣金标准,促进房产消费复苏的指导意见书》(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书》”),因对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政 策把握不准、领会不透,悖离上级精神,给房产经纪行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点评:福州市出台政 策的初衷应该是为了规范中介行业收费为主,其次才是降低购房者的中介费,不过变相增加对房东端的中介收费,但是通过一増一降的动作并未达到降低交易成本,仅有保持当前中介费率的平衡。在具体中介费支付阶段,房东还是会把自己的中介费体现在房价之中,并且在政 府收费标准背书的情况之下,经纪公司可以全面按照最高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最终导致中介费率不降反而上涨的情况,因此该政 策出台之后不到3天就下架。以往,在部分中介企业未达到垄断的情况之下,主要一线城市的收费标准普遍在2%以内,甚至出现过0.5%的中介费率的情况,整个行业竞争激烈,市场交易活跃,购房者能够从中受益,因此,行业形成垄断逐步导中介费率明显上涨,也对房价上涨起到一定影响,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06.01--青岛:放松限售、降低非限购区首付比例 为提振楼市青岛打出政 策组合拳青岛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包括主要包括,调整青岛非限购区域购房首付比例,同时优化限售条件,支持刚需、改善需求。在限售方面,通知指出,青岛新建商品房出售条件由网签满5年变更为网签满3年,取证满2年;二手房出售条件由取证满2年变更为取证满1年。同时,青岛对非限购区域首付比例也进行了调整。限购区域首付比例不变,首套最低30%、二套最低40%;非限购区域首付比例首套最低调整为20%、二套最低调整为30%。点评:从统计局公布的青岛市新房和二手房的价格指数来看,新房的同环比都出现了微幅上涨,但是二手房价格依旧处于明显调整中;从成交量来看,近两个月也持续回落中,因此政 府出台政 策希望能够改变当前市场的颓势。首先,从限售政 策来看,新房和二手房的限售年限都出现了下降,尤其是二手房限售年限调整为1年,购房者一般都不会在一年内出售房产,因此有无改政 策基本不重要,该措施主要是盘活存量房市场,从而提升整个楼市的交易活跃度。而非限购区域首套和二套的首付比例都比限购区域下调10个百分点,表明这部分区域楼市销售压力相对会更大,是政 策精准实施重要体现,既能够保证高库存区域销售,也促使核心区域房价的压力。02数据https://pics-house.21yq.com/2023/0606/1686033569660127496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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