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1522万!乐清一富婆原来…
“她很有钱的,让她当公司出纳最放心。”谁也没想到,这样一位同事眼中的“富婆”出纳,为了填补炒股亏损和维持奢侈生活,在七年间如蚂蚁搬家般肆意挪用公司公款达1522万元。2023年2月9日,乐清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犯罪嫌疑人蒋汝怡提起公诉。
今年49岁的蒋汝怡,人生大半都在乐清当地一家国有公司工作。作为资格最老的员工,她担任出纳长达20余年。在外人的印象里,蒋汝怡的生活光鲜,不仅住豪宅开豪车,还爱做**爱旅游,一副阔太太派头。大家都说,这么有钱的人,保管公司的资金是最安全的,可事实却恰恰相反。
蒋汝怡的实际工资每月不足5000元,但其对物质生活的追求远超其承受能力,每年仅个人消费就能达数十万元。为了满足自己奢侈的生活,她除了到处借钱外,还不断地想着来钱的门路。在2015年6月,蒋汝怡开始炒股,可由于股市动荡和轻信他人而亏空了数百万元。虽感苦闷,但她却不甘心就此勒紧裤腰带过日子。于是将贪婪的目光投掷在其手握的公司账户上。
从2016年2月份开始,蒋汝怡利用其掌握的公司账户唯一的U盾,悄悄地将100多万元公款转到自己的账户上用于炒股及归还欠款。挪用之初,她也曾提心吊胆,生怕被人发现。但只要在年底将挪用的钱补上,她就能成功“骗过”审计查账。就这样,蒋汝怡利用公司财务制度的不完善,在接下来的7年里,将单位的账户作为自己的私人备用金库,过上了“想挪就挪”的日子。
然而,她的发财梦并没有实现,资金缺口反而越来越大。每到年底,她就为如何填补公司资金空缺而发愁。“原来找亲戚朋友借钱填补公款,但欠下的债却利息滚利息,光利息每年就要还几十万。”蒋汝怡借遍了身边亲戚后,甚至向其保姆也借了近80万元。但即便如此困难,她仍然没有放弃奢侈生活,仅在一家服装店便能年均消费十余万元。
一直到2022年,这年蒋汝怡挪用单位公款达24次,共挪用420万元。眼看着年底审计越来越近,再也借不来钱的蒋汝怡恐慌地盘算着自己的结局。当她看到前不久因**而潜逃25年的银行员工陈伊乐被抓捕归案,给她内心留下深刻触动:“逃亡的生存空间只会越来越小,归案也只是时间问题。”无奈之下,就在2023年1月3日放假归来第一天,蒋汝怡敲响了乐清市纪委监察委的大门,选择投案自首。
同年1月6日,该案移送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我真的很后悔,过于爱慕虚荣,花钱大手大脚,一次次地将手伸向公司的账户……”面对检察官,蒋汝怡坦诚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经审查,蒋汝怡挪用金额已累计1522万元,尚未归还370万元。2023年2月9日,乐清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犯罪嫌疑人蒋汝怡提起公诉。
7年间频繁挪用公款上千万元,为何没有被发现?承办检察官发现,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严重漏洞,内外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2月22日,乐清市检察院专门向该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内外监管体系,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和职务犯罪预防。
3月1日,由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蒋汝怡涉嫌挪用公款罪一案在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说法
追求美好的物质生活本没有错,但是要量力而行,切莫为了“体面”,而坠入犯罪深渊。对于企业而言,要加强岗位审查和财务监督,防止个人岗位权力过大,此外还应加强对入职员工的岗前培训及法律教育。
来源:乐清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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