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溪市场监管所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
时值“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保障辖区儿童化妆品质量安全,打造儿童放心用妆环境,近期,淡溪市场监管所全体出动,对辖区母婴店、化妆品店、大中型商超等场所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一是厘清定义,广而告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儿童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该所监管人员对辖区的母婴店、大中型商超进行检查时,发现均有销售儿童沐浴露、儿童洗发露、宝宝面霜等产品,这些产品均属于儿童化妆品,而这些商家并不清楚自己在销售化妆品,且登记的营业执照普遍没有“化妆品零售”的经营范围,实际处于超范围经营。 二是对照条例,普法宣传。该所监管人员对照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从原料与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几方面入手,向辖区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化妆品知识科普工作,并着重强调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化妆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化妆品标签内容应标注完整。 三是大力整改,查漏补缺。针对目前各化妆品经营单位普遍存在的超范围经营、未执行完整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问题,该所监管人员要求相关经营户及时增加经营范围,现场向商户发放进货查验记录台账本并指导如何记录。同时,监管人员还要求各化妆品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学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使用“化妆品监管”APP,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本次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共出动4人,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6家,下一步,淡溪市场监管所将全面铺开,对辖区的母婴店、化妆品店、大中型商超、美 容美发店、美甲店等主体业态开展化妆品知识培训,从化妆品经营单位入手,营造安全可靠的化妆品市场氛围。
来源:乐清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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