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法庭3.15普法专栏】 买车遭遇质量问题,能否“退一赔三”?
什么是“退一赔三”罚则?很多消费者并不理解这个“退一赔三”罚则到底是什么?甚至有不少消费者产生了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发现了所谓“质量问题”后立刻选择起诉要求三倍赔偿,就都能获得法院的支持,其实不然。那么“退一赔三”在法律上的真正含义到底是什么?法官在什么条件下会支持消费者“退一赔三”的主张?这些问题的答案或许与我们的日常理解大相径庭。本文将为大家解读究竟什么是“退一赔三”罚则?
“退一赔三”中“退一”指退货,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以及第54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而“赔三”的法律依据是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由此可以看出,“退一”和“赔三”的法律依据虽然都出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法条并不相同,要求的前提条件也不一样。“退一赔三”只是民间通俗的叫法,从法律上讲,二者并非绑定在一起。
“退一赔三”罚则的适用?
从前面提到的法条可以看出,“退一赔三”的一个重要前提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那么,哪些人属于“经营者”?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什么是经营者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条规定:“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法。”由此可见,对汽车质量问题而言,汽车的生产方(一般为车企)和销售方(一般为4S店)都属于经营者。因此,消费者可以向汽车生产厂家和4S店主张权利。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虽然目前法律法规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但结合司法实践可以从以下两点进行判断:①经营者是否存在欺骗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故意;②是否影响到消费者缔约的根本目的;③购买的汽车需要存在严重问题,并有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因此,若汽车厂家或经销商明知汽车存在重大问题,并且欺骗消费者或者故意隐瞒该问题,诱使消费者作出违背购买目的的购买行为的,就构成欺诈行为。
消费者的维权方法?
总的来说,“退一赔三”罚则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限 制,而且作为消费者往往处于证据收集的弱势一方,很有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并不意味着消费者买到问题汽车后就只能自认倒霉,“退一赔三”也只是众多维权方式的其中一种,即使车辆问题不严重,或消费者拿不出证据,也还可以尝试其他维权方式,比如在符合“三包法”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主张退货、维修或换货等。
作为汽车销售行业,为了避免无谓的损失,就应当规范整改行业的问题,诚信经营,以人为本;作为消费者,应该学会维权的方法,要勇于为自己发声,善于利用法律武 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我们的法治才能进步,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周慧博律师(18367802526)免责声明:文中图片均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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