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热点2号 发表于 2023-1-29 13:42:18

关于征集梅溪书院楹联的启事

梅溪书院是乐清书院文化的源头之一,是乐清重要的文化地标,由乐清历史上唯一的文科状元王十朋在其故里四都左原(今淡溪镇梅溪村)创办。王十朋同时是著名的政治家、教育家、爱国诗人,在他的主持下,梅溪书院一度成为南宋中国最富盛名的书院之一,吸引了大量学子前来求学,影响了一代乐清读书人,改变了乐清的教育格局,提高了乐清的整体教育质量,王十朋存世的《书院杂咏三十四首》和《梅溪题名赋》等诗文,就是当年梅溪书院盛况的写照。王十朋考中状元后,在长达十多年的仕途中,也多次表达回乡继续办学的理念,今天梅溪草堂就是根据他的这一理念而重建的。由于受到左原梅溪书院的影响,乐成箫台山下也曾建立过梅溪书院,为千年乐清发展奠定了深厚的文化基础。


梅溪书院简介

绍兴十三年(1143),王十朋32岁,在孝感井南边修建房舍,开辟书塾。王十朋自号梅溪,书塾取名“梅溪书院”。王十朋重视道德和人格的构建和砥砺,跟学生相处如友人,师生道义相交,真诚相待。梅溪书院设有梅溪诗社,师生唱和,学风盛,学法活,名声远播,桃李争芳。梅溪书院断断续续办了十四年,生员除本州县外,还有从台州、安徽、山东等地慕名而来的学子,受业120余人,开创了乐清勤奋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对乐清和附近地区耕读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到了绍兴二十三年(1153),王十朋42岁,因为秦桧卖国求荣,王十朋离开杭州太学回乡,执教梅溪书院,桃李满天下。
绍兴二十六年(1156)春,王十朋43岁,在郭路明庆寺附近添置别业建书塾,王十朋在《题郭路庄》诗中称之为郭路庄,聚徒讲学达半年之久。许宗斌在《听蛙说古》中称郭路庄书塾“是左原梅溪书院的延伸”。
左原梅溪书院有874年历史,门生弟子遍海内,把乐清千百年积聚的耕读文化的精华,辐射到乐清全境和书院弟子足迹所到之处。
绍兴十二年(1142),刘铨中进士;绍兴十五年(1145),毛宏中进士;绍兴十八年(1148),刘镇中进士;绍兴二十七年(1157),王十朋中进士。乐清最早的十名进士,四名属“金溪八诗友”。乐清第九名进士万庚,字先之,万桥人,万规侄孙万世延长子,绍兴二十四年(1154)中进士,万庚既是王十朋亲戚,又是王十朋学生。乐清第十二名进士是王十朋学生宋晋之。宋晋之,原名宋孝先,字舜卿、正卿,号樟坡居士,乐成宋湖人,隆兴元年(1163)进士,历任临海、光化、奉化知县和信州通判,著《樟坡集》等。自王十朋创建左原梅溪书院之后,乐清学业振,文风盛,名士辈出,群星璀璨,留下耀眼的光芒,左原梅溪书院成为温州古代著名书院。
元朝时,在县城九牛山下王忠文公祠内设梅溪书院,明朝隆庆年间曾重建。明朝嘉靖元年,废东岳庙设王十朋祠堂并设梅溪书院。元明两朝至清朝雍正初年,梅溪书院均未设山长。雍正三年(1725),湖南唐传鉎任乐清知县,把箫台山麓、山川坛上的长春道院改建为梅溪书院,延请徐炯文任梅溪书院山长,希图以王十朋德业文章振兴乐清学风、文风。同治元年(1862),梅溪书院被烧毁,吕岙徐德元捐献巨资重建。清朝中晚期及民国年间,浙南学者如永嘉拔贡陈舜咨、高垟恩贡林启亨、永嘉教谕张振夔、瑞安举人王旬宣、瑞安著名历史学家陈黼宸、乐成举人蔡保东、高园举人黄鼎瑞、瑞安优贡郭凤诰等人先后执掌梅溪书院。
梅溪书院最早是南宋大贤、名臣王十朋在绍兴十三年于其家乡左原梅溪创立的梅溪书馆,也称梅溪书院。王十朋去世后,宋末名臣刘黻捐钱二万缗重建,于其后建讲堂,亦称梅溪书院。南宋灭亡以后,郭路王公祠不久亦颓废。直至明代嘉靖初婺源人潘潢知乐清,“改九牛山下东岳庙祀王十朋,称王忠文公祠,祠旁置两斋令诸生肄业其中,故该祠又称“梅溪书院”。明隆庆间,令胡用宾重建。此后梅溪书院屡迁屡建、屡毁屡修有两三次之多,及至清·雍正四年湖南衡阳人知县唐传鉎倡建义学,于“城西山川坛上长春道院旧址,祛其腐秽,毁其土木淫词,断然特卜为公之书院。葺王忠文公祠并五老堂。公固端正名儒,邪黜而正,始申也。”并亲为记。以“义路礼门”榜其头门。书院建成后成为士子研习经书处所。
梅溪书院有850多年的历史,并记入了中国书院的名录。是我们乐清千年古县的社会人文教化之重地,是社会文教的重要基础,是乐清文化的重要标志,是我们历代乐清人最重要的精神家园。


梅溪书院采取宋朝古典园林形式,成为梅溪村状元故里文化创意产业园的构成部分,与附近王十朋故居、王十朋纪念馆、梅溪草堂、修戒石、洗砚池、童浴池、梅溪荷园、《宠示帖》摩崖和龙王庙有机结合,成为淡溪生态文化旅游区王十朋状元景区的核心景观,为纪念先贤、召开学术会议、展示乡邦文献的场所。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现就书院装修现面向社会征集楹联16副:一、征集内容:作品内容为体现王十朋爱国及孝廉等崇高品行,体现时代精神和民俗特色。二、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旧联新投、一作多投,不得抄袭,一经发现将不予录用。三、楹联作品必须符合楹联格律要求。作品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和联系方式。四、为充分体现本次征联活动的公正性,活动主办方将聘请专家组织评审,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出50副优秀作品,将通过“清雅淡溪”公众号向社会发布。主办单位将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30名。五、投稿邮箱:5822082@QQ.com,征稿时间由即日起至2023年3月1日止。六、主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出版、发表、张贴、使用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来源:清雅淡溪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征集梅溪书院楹联的启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