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提出落实支持住房金融16条 一周全国地产政 策解读(12.20-12.26)
【本周关键词】:落实金融16条、取消限购、预售资金监管01政 策►►►国家级国务院会议提出落实支持住房金融16条12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部署深入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 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经济巩固回稳基础保持运行在合理区间。其中提出支持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落实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和相关16条金融政 策。点评:金融16条已出台近一个月左右时间,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政 策落实,再好的政 策需要落到实处才能发挥作用。从当前政 策的执行层面来看,中小房企依旧面临着融 资困难的问题,而大型房企的融 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不过从全国新房销售来看,一半以上的销售还是百强房企以外的小房企,因此更多的关注这部分房企的问题,才能全面解决当前市场上保交楼困难的问题。
证监会表态大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12月21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研究部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措施。证监会表示,大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加大力度、加快速度抓好资本市场各项支持政 策措施落地见效,助力房地产发展模式转型。全面落实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继续实施民企债券融 资专项支持计划和支持工具,更好推进央地合作增信共同支持民营房企发债。落实好已出台的房企股权融 资政 策,允许符合条件的房企“借壳”已上市房企,允许房地产和建筑等密切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实施涉房重 组。加快打造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板块。点评:证监会表示继续落实民企债券融 资、民企股权融 资政 策,允许房企“借壳”上市,实施涉房重 组,打造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板块,大力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一系列的金融措施保障房企正常运行的资金保障,短期内解决房企的资金问题,缓解房企资金压力,从而保障楼盘的正常交付,不过房企的去杠杆还需长期执行,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开发才能杜绝交付问题,也能够降低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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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南京松绑限购政 策 外地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购1套房12月21日,南京市房产局发布一系列购房政 策的调整。其中,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本市户籍家庭可增购1套住房,对长期工作在南京但社保或个税缴纳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在宁购买1套住房。点评:南京限购政 策有所放宽,加大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本市户籍家庭可增购1套住房。对长期工作在南京但社保或个税缴纳在外地的居民,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明可在宁购买1套住房。此次政 策再次降低南京购房门槛,提振住房消费市场。
东莞:东莞全域取消限购政 策12月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 策的通知》称,即日起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 策。这也意味着,东莞全域取消限购。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 策。点评:今年7月4日,28镇已取消限购。这也意味着,从今天起,东莞全市解除限购,在东莞全市区域买新房、二手房,不限户籍、不限社保、不限套数了,但是仍然限售。而28镇的二手房也取消限售,可以随意进行买卖,短期内将刺激一波购房市场需求入市,尤其是改善型需求将被进一步激发,进而拉动楼市成交走高。
西安:西安下发预售资金监管细则意见稿防范“烂尾”风险12月20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在重申资金使用节点、使用额度的同时,对房企通过保函置换的资金、监管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处罚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点评:西安为了防范“烂尾”风险,适度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细则,发布了《西安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细规定了监管银行选择、资金监管要求、监管额度管理、资金划入、使用、保函置换等方面方面的内容,也包括了房企、银行房资金监管的监督单位,房企违规挪用、银行违规划拨,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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