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老大 发表于 2023-1-3 15:05:29

乐清一购物广场被查!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乐市监处罚〔2022〕837号;

      案件名称:乐清市大荆多客多购物广场涉嫌销售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乐清市大荆多客多购物广场;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朱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对于当事人处销售的“新鸭”松花鸭皮蛋,根据对当事人处管理人员朱某的询问笔录及其提供的供货商联营结算单、凤达土鸡蛋浙闽配送中心结算单、银行转账记录、陈列协议书,当事人销售的“新鸭”松花鸭皮蛋由供货商王某某配送上门在店内进行销售,双方签定了陈列协议书。

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多次拨打王某某电话1**********0均无人接听,我局执法人员无法查证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相关具体情况。我局发函至“新鸭”松花鸭皮蛋标签上的生产商(鄂州市金环禽蛋有限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协查,该局回复称现场检查鄂州市金环禽蛋有限公司的成品库房未发现“新鸭”松花鸭皮蛋,查看生产记录及销售记录,2022年度均未记录生产及销售“新鸭”松花鸭皮蛋。该公司现场提供“新鸭”商标注册证及商标延续注册证明各一份,并出具了情况说明一份。情况说明内容如下:我公司于2021年4月开始未生产销售 “新鸭”盒装6枚皮蛋产品,也从未授权任何厂家生产过乐清市大荆多客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新鸭”松花皮蛋。乐清市大荆多客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新鸭”松花皮蛋非我公司生产,上述产品所涉及的生产方和标签信息为他人冒用我公司信息。另外当事人销售的“新鸭”松花鸭皮蛋未标注营养标签。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销售记录,期间一共销售了407盒“新鸭”松花鸭皮蛋,销售价格为11.8元一盒,销售金额共计4802.6元。该产品为联营产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陈列协议书,按零售价“结账扣30%”,故认定违法食品货值为4802.6元,违法所得为4802.6*0.3=1440.78元。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销售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
   决定处罚如下:1、罚款15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440.78元。
上述罚没款共计16440.78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2-12-16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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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影 发表于 2023-1-3 19: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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