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乐清城市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广告
查看: 13475|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乐清一足浴店老板放纵员工卖淫?罚!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4-9 13:15:0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快速分享:收藏到QQ书签转播到腾讯微博分享到QQ空间分享到新浪微博分享到网易微博
来自 浙江温州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通报:乐清一足浴店老板因放纵店内员工卖淫被乐清市公安局处罚。

公安局处罚。.png
图源:浙江政务网

根据浙江政务网显示,2023年3月23日晚,乐某店宋某某与客人叶某某在乐某店内以299元的价格进行卖淫嫖娼,后被乐清市公安局行政处罚。经查,乐某店对宋某某提供卖淫服务存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情况。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某某罚款一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七日。

整顿七日。.png

有网友发现,浙江政务网显示的法定代表人正是乐清市虹桥**足浴店的老板,并且根据美团显示该店铺目前处于暂停营业状态。

俗话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卖淫嫖娼这种行为不仅会严重危害身体健康,是传播艾滋病及其他性疾病的主要途径,还会破坏家庭的幸福、和谐,从而滋生一系列社会道德问题,导致社会风气败坏。希望大家能够自觉抵制这种行为!

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网络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侵权请联系(0577) 62566600。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3 反对反对 分享到新浪微博
广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地板
发表于 2023-4-9 20:06:53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每天看新闻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板凳
发表于 2023-4-9 20:03:29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违法必究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新浪微博达人勋

鲜花(0) 鸡蛋(0)
沙发
发表于 2023-4-9 20:00:07 来自乐清城市网客户端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温州
已读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Archiver|手机版|乐清城市网 ( 浙ICP备2020043312号-4  

GMT+8, 2025-11-19 19:27 , Processed in 0.056997 second(s), 4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