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乐清市市区清东路(千帆东路至翔云东路)路段实行**通行的通告 因长三角一体化乐清产学研基地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污水主管网工程施工需要,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对乐清市市区清东路(千帆东路至翔云东路)路段实施临时交通**措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8月15日。 二、**路段:市区清东路(千帆东路至翔云东路)南半幅,全长约1.4公里。 三、交通组织措施:施工期间,将占用清东路南半幅硬路肩,保留两条机动车道和一条3.5米宽的非机动车道。途经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请根据施工路段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请广大市民和过往车辆驾驶人提前规划出行路线,注意通行安全。因施工给市民出行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乐清乐成中心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乐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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