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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征预告〔2025〕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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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18 16:04: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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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温州


乐清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乐征预告〔2025〕70号)
因乐清市2024年41-1号地块(乐清市滨江中学建设工程)建设需要,拟征收小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微信截图_20250918144625.png
一、征收范围
北白象镇小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共3.72850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图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微信截图_20250918144649.png 微信截图_20250918144721.png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及突击养殖等的,不予补偿安置。
因征收范围调查调整,重新发布征地预公告,原乐征预告〔2025〕65号废止。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自张贴次日起算。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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