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温州市雁荡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初步设计的函》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5〕96号文件批复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审查,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5〕41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雁荡山绿色旅游交通项目(集散中心至方洞段)
二、建设规模、标准及内容
项目线路长约 5.8km,以高架为主,高架段约 5.37km、隧道约 0.43km。设 4 座车站,设停保场 1 座,车辆采用单轨车,最高设计速度为 20km/h。项目总用地31535平方米(约 82.55 亩),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线、轨道、车辆、车站、桥梁、隧道停保场等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原则上同意设计提出的行车组织、线路、车辆、轨道、车站等技术标准。
列车最高设计速度为20km/h,旅行速度14km/h。
按全坐席设计载客60人/列。
列车编组:4节编组。
初期高峰小时行车密度6对/小时;近期(10年)高峰小时行车密度20对/小时。
四、土建工程
1.车站
原则同意各站的站点布置及设计方案。
共设4座车站,分别为雁荡之窗站、灵岩站、方洞站及灵峰站(预留)。
2.区间工程
原则同意路基主要技术标准和主要设计原则。
桥梁采用3~5跨一联的连续梁结构体系,3x22m连续梁,钢管双柱墩方案。
隧道总长 0.43km,共涉及2个区间,分别为雁荡之窗站~灵峰站区间、灵峰站~灵岩站区间。
五、机电设备
原则同意供电、动力照明、通信、信号、通风空调、电梯、火灾自动报警、售检票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水和排水系统、车辆段和停保场、控制中心等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设计。
六、项目工期
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30个月。
七、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4885.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074.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102.15万元,工程预备费2108.82万元,专项费用10600万元。资金来源:其中乐清市财政出资53000万元,温州市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委员会筹措1885.21万元。
八、其他
1.结合工程实际,下阶段进一步优化整体设计。
2.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资规、住建、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审核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4日
关于乐清市柳市镇象阳卫生院迁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乐清市柳市镇象阳卫生院:
你们《关于申请对乐清市柳市镇象阳卫生院迁扩建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5〕75号文件批复乐清市柳市镇象阳卫生院迁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已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审查会议纪要和有关部门意见,对初设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5〕36号文件及会议审查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就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范围
项目位于乐清市柳市镇高园村,北侧为安丰路,南侧为二类居住用地,西侧为规划行政办公用地,东侧为高翔北路。
二、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辅助用房及门卫(兼消控室)。
三、总平面图布置及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设计总平面图布置。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位于地块东南侧,辅助用房位于地块西北侧,门卫兼消控室位于地块北侧。
2.功能分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
一层:主要设置全科门诊、挂号收费、输液大厅、西药房、发热门诊、急诊、抢救室等。
二层:主要设置化验室、口腔科门诊、B超室、中医门诊等。
三层:主要设置疫苗接种大厅、儿童保健各科室等。
四层:主要设置康复室、心电图室、骨科门诊等。
五层:主要设置病房区。
六层:主要设置为会议室、各科业务用房、财务室、档案室等。
辅助用房:共一层,主要设置厨房、餐厅、设备用房。
3.交通组织:本项目的主入口设置在安丰路。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323.12平方米(温州2000坐标),总建筑面积4997.04平方米,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建筑面积4751.58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95.9平方米,门卫兼消控室建筑面积49.56平方米,绿地率35%,容积率0.94,机动车位2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225辆,床位数40个。
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
六、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概算为3735.1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322.7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37.25万元,预备费75.06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详见附件)
七、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医疗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4日
关于乐清市柳市镇建成区道路综合提升工程——柳青路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清市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乐清市柳市镇建成区道路综合提升工程——柳青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报告》收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是推进乐清城市化过程,展现乐清风情的需要;是改善乐清区域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需要。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柳市镇建成区道路综合提升工程——柳青路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北起G104国道(K0+0),南至中心大道(K3+320),道路全长约3.3公里,道路红线宽度40米,定位为城市主干道,设计速度50km/h。该项目对行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范围内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工程、通讯上改下等。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4410.7万元。资金来源:乐清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9日
关于乐清市柳市镇建成区道路综合提升工程——溪桥路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清市柳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乐清市柳市镇建成区道路综合提升工程——溪桥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的报告》收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建设既是解决道路技术病害、防范安全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改善交通状况、保障出行安全与效率的迫切需求;更是保障区域物流畅通、支撑产业高效运行,改善民生福祉、提升居民生活质量,适应区域发展战略、推动柳市镇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柳市镇建成区道路综合提升工程——溪桥路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起点位于中心大道附近,终点位于茗东三路附近,总长度约 2.98 公里,道路红线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 40km/h。该项目对行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道路周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路灯工程、通讯上改下及道路周边基础设施配套提升等。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9999.71万元。资金来源:乐清市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