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群众推荐、基层遴选、网络投票和评委会综合审议,拟定何东晓等5例入围2023年第二季度“乐清好人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5月16日起至5月19日止。公示期间,各单位和个人对上述人选在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遵纪守法等方面如有意见,均可来电、来信向乐清市文明办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电话:0577-61882253、0577-61882255
地址:乐清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邮政编码:325600。
何东晓
汪善明
黄荣亮
王祥
叶彩燕
来源:乐清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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